lørdag, december 18, 2004
上海的早晨
onsdag, december 15, 2004
今天偶得,书和碟
去买报纸,习惯就走到了DVD小摊,等发现自己的时候已经是挑好了几张碟片了,所以我确认买碟行为基本都是不由自己控制的,这有点像具备多重性格人 的一种生活方式吧!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每次出门回家后我总是会发现自己手上多了一些碟片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拿的,自然口袋里的钱不会因为相同原因多起来。可能 今天是受了一个朋友刺激,他说我老看老片,老写老片,这样人也会老的很快的,就像他说我只会唱老歌一样。所以我今天潜意识拿的碟相对比较新的:
靓汤最新的Collateral《落日杀神》(也翻译成《借刀杀人》),他第一次演反角,扮演一个残酷无情的杀手。希望这次他别和老汤一样串反角吃 力不讨好。老汤在《师奶杀手》中演的坏人博士除了念爱了伦坡诗歌的时候最可爱,那几声干笑看着还真不是滋味,于是他之后的《幸福终点站》也不怎么样。看来 还是不要冒险反串的比较好,毕竟已经有声名之累了。不过靓汤向来就是耍酷型的,应该不会出现这个情况吧,至少DVD封套上的白发和冷眼还真有几分模样。
1997的大蟒蛇还真地让我惊魂一次,特别是最后决斗场面,大蟒蛇卷起人摔成肉酱的镜头让我目瞪口呆。听说出了个续集之后一直比较期待。不过在没有看却已经听见恶评如潮,还是坚持看吧,生命不就是一场场电影吗。上集捧红了詹妮佛·洛佩兹,这集会是谁呢?
我一直没有玩过网络游戏,除了前几年在南京无聊的时候在网吧偶尔去过中国游戏在线,至于什么《生化危机》和《CS》,还有现在很流行的富了中国几个 亿万富翁的韩国游戏,更是连个边没有沾过。这说明人的财富等级基本和对网游掌握程度有关。不过我喜欢看Milla Jovovich,这位吕克·贝松曾经的爱将,喜欢她的《第五元素》和《圣女贞德》。看过《生化危机1》,不能和游戏内容有所结合起来看真是一种遗憾,不 过就像看《古墓丽影》的劳拉一样,一个端着军火库解救人类危机的美丽女子总还是值得你花一个多小时享受声色大餐的。
我喜欢黑人演员,当然更喜欢看美国电影中出现黄皮肤的,可惜连我们的大哥也需要练耍嘴皮子的工夫了,还有的耍拳脚和脱衣服剩下可圈可点的实在太少, 连我们的周润发也在白色一片海洋中迷失找不到自己。我看黑人演员可能是为了求得肤色平衡吧。不过,我们的丹素大帝在靠《训练日》捧得一座小金人之后一直难 得有所超越,想来也是,其实一个人一生能得到一座小金人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别期望他是一部机器。买过一次《满洲候选人》,不过却是枪手版,这次听说绝对 D5,再看无妨。就凭借他这么一副正义凛然的脸,肯定会是一次增加自己正义度的好教材。
《肖申克的救赎》的经典自然不用多加言语,尽管它确实不像是正宗的史蒂芬·金的小说风格。不过有人说其实就逃狱题材的电影还有一部更加精彩,这就是 1973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巴比龙》,一个叫亨利·查理尔的囚犯由于不能忍受“魔鬼岛”上的非人苦役生活,他成功逃离了这个“死亡之岛”。这让我想起 了《石破天惊》,老007也是作为唯一逃出叫“魔鬼岛”的人间地狱被请回去和尼古拉斯·凯奇共同对浪占据了魔鬼岛的叛变军人。也许肖恩·康纳利就是以亨利 为原型创造的吧,猜测而已,猜测而已……
最近媒体好象一下子成了电影题材的热门选择,美国有《狗仔队》,香港前有杜琪峰的《大事件》,现在又有陈嘉上和陈果联手打造的《A-1头条》, DVD封套上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没有真相,只有头条。原来舆论太自由了也有自己的苦。很久没有买香港碟了,不知道买盗版碟算不算支持香港文化建设? (有人扔钻头,当我没有说过……)
今天在失忆状态下拿回了六张碟,原因也知道了,最好下次出门像女友说的不带钱,这样还能捧回一堆碟的话那该多好,当然能捧回一大堆的MONEY就更 好,只要梦醒的时候别被110赶就行。买碟是梦,买书的时候却很正常。拿回了两本,韩寒的《长安乱》和余秋雨的《借我一生》,前者10元,后者15元,我 觉得值。其实这两本书很早就看到了,知道韩寒的时候我还在学校教书,当时学生很喜欢看他的小说《三重门》,我却一直没有时间看他的成名作,看这本当补缺查 漏了。至于余秋雨先生的大作,我曾经对他的《文化苦旅》佩服的一踏糊涂,很不得立刻有机会跑他跟前求他收我做徒弟,当然前提是他有收弟子,不过后来似乎他 就一直这样卖弄着,不停地耍着相同的把戏,就像马戏团表演时转的烟火圈子,越转越下来了,火焰也越来越暗了,所以基本上没有再买了,这次是看到15元一 本,原版,原价42,呵呵,真值了。
tirsdag, juli 13, 2004
关于Money,Man和Mouth
一个网友认为男人会为了女人去发动一场战争,
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事啊!
象普希金一样的死去是多少男人的梦想。
想一想特洛伊战争吧!长老说:值得!
但是现在我想谈谈女人,
也算是回应她的文章吧!
对于男人,一生中永远的痛是:
女人和金钱。(当然同性恋的除外)
女人需要金钱,
金钱对于女人,远比男人重要。
因为生活远比欲望重要!
记得办事处的裘先生说,
沪浙苏的男人是比较模范的,
不仅月月交钱给自己的女人,
还会很勤快地做些家务活。
绝不像广州的男人。
所以女人的满足有两种,
一种是从男人这里拿到足够的钱,
然后顺其自然规律吧!
另一种是比较贪婪的,
是需要男人用财色打动的!
所以男人对付女人,
也就可以从很简单的规律中得出简单的战术。
所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而女人俘虏男人的战术很简单:
那就是管住男人的嘴!
刚好今天看到的三联生活周刊上有句话:
The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his stomache.
管住男人的胃,也就是管住男人的嘴,
还是那位裘先生的话,
我回家,有可口的饭菜,
那我还去求什么呢?
原来,有时侯,
对一个男人来讲,
他也是很容易满足的!
我也很想这样,
为自己的理想打拼,
把钱交给自己心爱的女人,
然后享受自己温暖的归属,
就像她说的:
最终男人要的,不过是个温暖的归宿而已
陌生人的婚礼
自从2001年离开家乡在外面奔波以来,已经好几年没有参加别人的婚礼了,偶尔有几个知心朋 友还记得住我的,还会打电话盛情邀请我回去。可是我似乎总是有很多理由拒绝,也许是不希望在这种热闹的场合凸显自己的落寞和孤单。过去在家里一个半月将近 两万多的礼金想来是不会再发生了,何况,过去的朋友也已经习惯了我不在的场面,或者说是已经在记忆中逐渐淡忘了我这个人的存在。人总是矛盾的,在的时候会 厌烦很多无谓的交际应酬,可是,当你觉得无人可以记得住你的时候,很自然的又会有种被遗忘的悲哀。还好,我还算正常,这种悲哀和失落一直没有产生,不过, 真的离别人的婚礼太久了。想不到会在陌生的城市参加别人的婚礼。
婚礼像一场精心安排的晚会,从主持人极具煽情的开场白开始,到一对新人互相表白爱的誓言,互换爱情信物,再到新人向双方父母的三鞠躬,整个婚礼杂糅 了东西方不同宗教的婚礼仪式,喜庆气氛十足。不过,我注意到了一个很特殊的细节,那就是在婚礼上竟然需要由单位领导大声朗读结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证书编 号。主持人说这是进入洞房的通行证,还说这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意思。在我们南方,还真的没有这个环节。一直就没有,更不用说新的婚姻法颁布后对单位的 淡化。更为有趣的是,这里的婚礼喜宴是在中午十二点前必须开始的,只有一个人的第二次婚礼喜宴才会在晚上举办;我们甚至会打趣说,万一一个人他第三次结婚 怎么办,照这样安排的话不是要排到晚上吃夜宵的时间。而在家乡,据我所知,几乎所有的婚礼都是在晚上开始的。这也许就是南北百姓生活习惯的差异吧。酒酣菜 饱之后,新郎和新娘端着酒杯、喜糖和香烟过来敬酒了。喝酒的客人和新郎干杯一饮而尽,吸烟的客人会由新娘亲自点好香烟,不抽烟的客人会由新娘剥好糖纸把糖 放进他(或她)的嘴巴。婚礼就在这样的仪式结束后渐近尾声。
我就坐在酒席上,可是我感到如此陌生:陌生的人,陌生的场景,陌生的感觉,这种陌生甚至让我想起加缪笔下的莫尔索,我甚至为了拒绝这种陌生感觉导致 的恐惧而端起一杯啤酒说代表公司和同桌的客户们一干而尽。甚至,我努力在想象着以后自己的婚礼,如果这个新郎是我,如果新娘是我心爱的女人(尽管她此时身 在何方还无从知晓),我们在这个时候该如何做。离上一次参加别人婚礼的时间太长了,人原来对这种感受也会有时间性的滞后迟钝。要知道,我从来没有如此急迫 地希望迎来自己的婚礼……尽管之前的几年,我一直保持着对自己婚礼的漠视和冷淡,家庭长辈的多次努力也总是会以贴冷锅的结局告终。可是,在开始想象自己婚 礼的时候去参加别人的婚礼,这个时候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92度的咖啡
煮咖啡的时候水最好的温度是92度,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的。听别人说的时候我正在一间名叫92℃咖啡的咖啡屋里喝咖啡。它开张的时间不长,就在我的办公室旁边。
在它装修的时候我就经常在它旁边走过,不过,第一次来这里还是因为这个夜晚我无处可去的缘故。深圳的酒吧似乎从来没有和我亲近过,过去徘徊游离的夜晚依然 不能让自己片刻安静,所以假想的幸福是无法在深圳的夜晚可以实现。我还是怀念远方的夜晚,尽管没有去体验风花雪月,可是温暖。记不清已经是第几个泡在咖啡 屋的夜晚了,只是因为无法面对家里那昏黄的灯光下始终孤独的身影。这个时候的我,总是无法入睡的。也许是该选择喝酒,可是,我还是选择了咖啡。
来的还是92度的咖啡,服务员和我说了这个温度的故事。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也许是因为我对任何事情的体验都是这个温度吧。或者,连这个温度也达不到吧。喝了很多年的咖啡了,去过很多的咖啡屋,可是,我真的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温度。我想我该是孤陋寡闻的了。
咖啡屋有着浓郁的LOUNG风格,红黄的主色调布局,一袭披地的窗帘,玫瑰图案的沙发,其实最为引人注意的还是那堆满墙壁的外文原版书籍。主人也许就是希 望能够给人以这样浓意的氛围吧。至少在这里可见她的用心良苦了。我开始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的92度,因为这里的我不能阅读的书籍,因为这里不是很旺的人 气,以及这里苦苦的咖啡。
这里的服务员已经认识我了,知道我喜欢喝冰冻的卡布基诺。我喜欢它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她的多变。刚品尝的时候,她的味道很甜,甚至有点让你发腻,就像爱 情的初恋,尽管有着初始拘谨的冰冷,却是浓得化不开的甜蜜;我其实不是一直喝的,经常是搁置在旁边很长时间不去品尝她,慢慢地,再次端她的时候已经不是刚 开始冰冷的感觉了,水珠在杯子旁边也会渐渐地汇聚流下,上面白色的奶油会渐渐地融入下面咖啡,味道已经不如先前甜的发腻了,这个时候的甜味已经是一种极其 浓郁值得沾唇回味的感觉了,我总是想,这个时候,该是热恋的平稳期了;时间放得越长,咖啡会变得越来越苦,如果你能够坚持几个小时地慢慢品味,到最后,也 许,你会被这种苦勾起心底的阵痛,如果你不够坚强,你甚至会流泪。我感觉这也许就是我所理解的爱情。何况就是吮吸的方式也是极其相似:从初始迫不及待地大 口吮吸,到慢慢品尝,到最后弃之可惜,尝之心疼。我喜欢冰冻的卡布基诺,也许我是愿意选择逃离爱情的怯弱。
再次品尝的时候,咖啡已经有点趋向于浓得化不开的苦了。我在猜想自己是处于几度的咖啡体验者。100度的咖啡是什么样子的?我端的咖啡是在用92度的水泡 开了之后先冷却到十几度左右,然后再加0度的冰块吧。咖啡是对性的臆想,这是一个关于人的性格心理测验中的题目。模糊记得在考卷上似乎给你很多空格选择, 如果你选择了咖啡就是等于有对性的幻想。原来很多人喜欢泡咖啡是因为潜意识中还有着这种贪婪欲望的存在,不过它比酒吧含蓄,至少在音乐和灯光上是如此。酒 吧是适合激情迸越的,咖啡屋是适合罗曼蒂克的。
92度是比较适合罗曼蒂克的温度,适度的把握和适度的放弃,犹抱琵琶的遮掩,寄寓罗帕的暗示,灯光下的唇语,鲜花前的馨香,该是有着难以逾越的急迫和谨慎 小心的热烈。92度是难以把握的温度,冷了,琴瑟悦耳却有愚笨如牛者的不解风情;热了,却有烈火干烧徒有黑焦如柴者的瞬间湮灭。92度对我的体验,我已经 不明白自己所处的温度线。冷的,热的,终归不是我的。我对92度的体验,是由于明白自己不能接近的焦虑,总是会超之一分则太热,烧了自己徒留心痕;减之一 分则太冷,冻了别人怅然若失。
这个夜,人气渐长了。美丽的女老板在我无数次的对面而坐后今天终于开始打了第一次招呼。羡慕她的飘逸和睿智,嫉妒她的美丽和博学。我内心想做的她全部做 了,想来有趣,难得的清闲和安逸在这个小小的地方全部实现了。曾经骚动的过去,想过无数次开个自己喜欢的咖啡屋,摆上自己所有喜欢的书籍,播放着自己所有 喜欢的影片和音乐,有着自己一帮不太富裕但却知心投趣的朋友。这个梦想,在深圳就这样让我实现了。尽管还未尝融入这杯咖啡,但却已经开始让我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