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sdag, juli 12, 2007

光头留念

许久以来有个“梦想”,那就是理个光头,只是一直不能如愿。在国内自然不行,职业不允许,身为人师自然要为人师表,不能露个闪亮的光脑袋面对学生们,那不大雅观。之后更不行,谈生意也不能带着这个光头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黑社会谈判的。在国内,罪犯们低头认罪的羞愧让光头成了劳改犯的标志。光头于是成了人们一道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仿佛理个光头就像已经在劳改营里呆过一年半载似的,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街上一见到个光头就怀疑这个是个不良分子,形迹鬼祟,贼目鼠眼。至于那些顶着光头神态自得,脚步稳健的自然不需多说,一看就是道上混得,刚出来,光头成了一种荣耀,像是刚被颁发了荣誉勋章。这种人自然更惹不得。光头,光头,就这样成了我一个难以企及的梦想。

来到丹麦,街道上的混混一下子多了起来,尽管看似良民,推着婴儿车的父亲,穿着工作服的工人,还有电视里丹麦议会开会时的政客,很多人都顶着蹭亮的光头。只是丹麦不是黑社会,光头或许只是简化了毛发的麻烦而已。不过这个光头我向老婆申请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得到允许。终于这一天金石为开,老婆突然良心大发,决定给我的头皮一点自由空间,呼吸点新鲜空气,照点新鲜阳光。老婆先帮我用推子理了个杨梅头,之后我自己用剃须刀细细得刮得精光,精光程度和和尚无异,就缺了那么几炷香而已。老婆事先已经申明,如果我理个光头,那我们就不能一起逛街,甚至连保持5,6米距离也不行。不过她没有想到,我这个亚洲光头竟然在逛街的时候成了奥胡斯街头一道比较亮丽的风景,引得无数美女老太竞回眸相对。估计是他们看多了北欧的白光头,我这个亚洲黄白光头还是在太阳底下还是有点闪眼,当然,比起我那个美国黑人同事的黑光头更加闪眼了.老婆食言了,她还牵牢我的手,害怕我走丢了一样……

我决定,等我头发长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我……不再理这么亮丽的光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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