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上周开始看朱莉亚·格拉丝的小说《三个六月》,现阶段的我还停留在保罗思绪飘飞的希腊之途中。只是今天我离开了希腊,注意到的却是封面上的那句话:“我们最后到达的地方,实际上就是我们心中原本想要去的地方。”提醒我重新注意这句话并且难以离开视线的是刚刚收到的soho小报里的两篇文章。一是冯唐的《择一城而终老》,二是刘苏里先生推荐陈之潘《剑河倒影》的《“国土沦亡,根着何处?”》。冯唐最终没有做出回答他择了何城而终老,感动我的只是题目。而刘苏里先生文章里引起我注意的则是另外一本书封面上的句子(李零先生的《丧家狗》)“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文字是一处曲径通幽的风景,我从《SOHO小报》里进去,从《三个六月》离出来,看到的无非是“我们想要去的地方”。
我们要去哪里?是肉体欲望的驱使?还是精神家园的指引?
我们该去哪里?能去哪里?
冯唐用看似调侃的口吻提出了一个也许有些严肃的问题,择一城而终老看似大象临终前的寻觅。而我想的似乎又过于现实,择城而居?我们本就居住于一城一处一地一方。我生命的

我该身栖何处?过小的家乡难禁我的跨越,过大的都市难辨我的方位,不大不小?
“我们最后到达的地方,实际上就是我们心中原本想要去的地方。”说不清是什么指引我,基于爱情,基于一种停留的渴望。我来到了奥胡斯,这个丹麦的第二大城市,这个坐落在日德兰半岛东海岸的“世界上最小的大城市”。如果照冯唐衡量一个城市丰富程度的四个标准,这里该是一个适合他终老的城市。在这个46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人们既可以欣赏到13世纪建成的Domkirke(圣克莱蒙的大教堂)辉煌,




还没有答案。至少现在还不知道。于是,我依旧还需要看着远方的帆船,测试着风向,关注着天气。我的理想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我依旧还是一只丧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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