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øndag, juni 05, 2005

又是一个艳阳天- -

感觉醒来,不过我告诉自己不睁开眼睛,就是不睁开眼睛。为什么要睁开,我闭着眼睛在黑暗中 感知时间,还没有到中午11点,一定还很早。不能睁开,要让自己习惯时间的流逝,不管是快还是慢,要学会让时间它自己慢慢流失。它不在你的手上,也不在我 枕头边的手机上。前几天睡梦中仓皇醒来看时间,一个小时看一次,一个半小时看一次,甚至有时候一个小时不到又看一次。那算什么,是对时间的紧张还是期盼。 似乎睡觉醒来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看时间,要不就会睡去,睡得死去活来。

今天我不看时间,就是不看。我醒来了,不过继续闭着眼睛迎接第二阶 段的睡眠。我要重新睡去,直到11点起来吃早饭。我果然又睡着了,比睁开了眼睛看时间后的睡安心一些。不看时间,就是不看时间。管它是如何流失,我只要在 睡梦中把住爱人的手,甜蜜地微笑着重新睡去。一直睡觉,睡觉,睡到醒来后看到她的脸……

醒来了,睁开眼睛,10点50分钟;离调好的闹钟 11点差10分钟。起床洗澡吃饭去,食堂11点20分开饭。今天太阳好烫,发的该是高烧。黑夜中生活的人对于阳光有种恐惧和向往的矛盾。向往是因为体验的 舒畅和呼吸的需要;恐惧的是炙烤的焦虑和眩晕的不适。不过,毕竟还是阳光。生活需要阳光,爱情也需要阳光。我也需要阳光。又是一天,33度的高温。也许, 难道真的是夏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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