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ag, oktober 15, 2007

言论自由之罪?

对于一个“民主”国家和政府而言,单个生命犹如蝼蚁,在权力角逐和政治游戏之间可以任意践踏?这或许本不是一个所谓西方民主社会的做法。但是当荷兰 政府决定放弃对荷兰女作家Hirsi Ali的保护的时候,很多人还是保持了理性的支持,尽管不可避免地这种做法也得到了文化界严厉的批评。2004年阿姆斯特丹街头的一幕至今还是让很多人无 法忘怀,荷兰电影导演Theo Van Gogh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穆斯林青年杀害。他的合作伙伴和朋友、至今仍受死亡威胁的Hirsi Ali即使能够安全的度过三年,又该如何去面临以后的人生?荷兰政府发表声明,在支付三年之后,将不会继续为她支付在美国避难的每年高达200万美元的安 全费用。

这位来自索马里的拥有荷兰国籍的女作家因为对伊斯兰教的妇女政策的强烈批评而遭罪,而2004年她和导演Theo Van Gogh合作拍摄的反映伊斯兰教妇女生活的短片电影Submission则直接让她面临整个伊斯兰社会的死亡威胁。谋杀Theo Van Gogh的凶手在被捕前曾经试图进入到她在荷兰的公寓。之后开始她在荷兰一直隐姓埋名,处于荷兰警方的严密保护之下,直到2006年5月她来到美国,继续 由荷兰政府为她支付在美国的保安费用。现在,荷兰放弃了,美国不愿意接收,而一直善待Ali的丹麦政府现在正在考虑是否接受她的庇护申请。她该何去何从? 自由言论之罪?抑或是宗教信仰之罪?

于是有个问题,荷兰人需要为一个人的言论自由而支付巨额安全费用吗?每年200万美金,可以没有期限得为Ali提供保护吗?即使丹麦愿意为Ali提供庇护,可是能够维持几年?丹麦人愿意为一个荷兰人的言论自由支付自己的巨额税金吗? 到底怎样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










2004年荷兰导演Theo Van Gogh光天化日之下遇害

Ingen kommentarer: